Workflow
万里股份(600847) - 万里股份公司章程
万里股份万里股份(SH:600847)2025-03-10 10: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12月20日获批发行1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4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32874亿元人民币[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532874亿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3] - 属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情形的,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况请求诉讼[20][21] 股东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2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6]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3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监事会同意则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30] -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发出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30]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1]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3]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4]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名单[42]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4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4]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5]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4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8]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8]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0]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53]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55]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55]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59] 董事会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50%以下,且绝对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20000万元以下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超过限额报股东大会批准[61] - 单笔或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出售、抵押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30%或总资产10% - 30%,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超限额报股东大会批准[62] - 贷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且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 - 20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超限额报股东大会批准[62] - 单笔担保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10%等五类担保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超限额报股东大会批准[6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 - 3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超限额报股东大会批准[6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 -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超限额报股东大会批准[63]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65]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通知时限为一个工作日以前[6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5] 总经理与监事会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6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7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78]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8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3]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3]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82] - 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87]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经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87] - 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8] 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变更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9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93]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债权人30日内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98]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公告[99]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公告,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9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2]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3]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公告,债权人30日内或45日内申报债权[103]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宣告破产[106] 章程相关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08] - 董事会依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08] - 章程修改事项属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108] - 董事会可制订章程细则,细则不得与章程规定相抵触[111] - 不同语种或版本章程与中文版有歧义时,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111] - 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111]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11]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111] - 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