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6月28日首次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31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795.1455万元[5] - 公司营业期限为50年[6] - 公司发起人为5家,认购股份数量分别为19847万股、45.60万股、39万股、35.8万股、32.6万股[13] - 公司股份总数45795.1455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一)项情形应10日内注销,第(二)项、第(四)项情形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因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十日内反馈[36][37][3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36][37][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41]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5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5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5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6]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7]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73]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0]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仍然有效[71] 担保与财务资助规定 - 单项交易标的(担保、财务资助除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累计金额不超过30%[74] - 为绝对控股子公司取得借款或反担保而进行的担保,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为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其他事项进行担保,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5%[75] - 因公司或控股公司接受他人担保而进行的互换担保,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同一被担保对象累计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且其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50%[7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6]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76]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6]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1] - 董事长等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81]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两日通知,通知方式多样[8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1]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2]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2]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7] - 任意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2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2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23]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1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3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36]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5][14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149]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要求[150]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等[156]
闽东电力(000993)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