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翰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映翰通映翰通(SH:688080)2024-11-04 08:1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11月12日上午10:00,地点在北京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会议室[9] -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间为11月12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11月12日9:15 - 15:00[9] - 参加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在会前30分钟内签到[3] - 股东发言限5分钟内,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2次[6]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如法定代表人辞任、股份转让限制等[14]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4] - 股份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质权人不得在该期限内行使质权[1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15] - 未被通知股东自知道或应知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事项提起诉讼[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未通知连续90日以上该类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决议事项 - 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17][18] - 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事项[18] 董监高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从就任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9,20] - 发生恶意收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有至少五年以上与主营业务相同业务管理经验[19] - 恶意收购时董事等任期届满前被解职,公司一次性支付相当于前一年年薪及福利总和五倍经济赔偿[19]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0] - 恶意收购且董事会任期未届满,每年股东会改选董事总数不超董事会人数四分之一[20] - 恶意收购且董事会任期届满,继任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原任成员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届满改选,继任成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以上原任成员连任[2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占多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0][21]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不得超六年[20] 董事会职责 - 决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超股东会授权范围提交审议[21] - 恶意收购时可自主采取反收购措施,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21]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22]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一人一票[22] - 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决议前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2]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不得表决和代理表决[22] 监事会职责 - 可监督董事、高管履职,对违规者提解任建议[22] - 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聘专业机构协助,费用公司承担[22]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23]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 清算组自成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