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之杰(300085)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激励计划时间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每个归属期间隔不少于12个月[4] 归属比例与考核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4] 程序合规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2] - 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2] - 内容、拟订等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5]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5]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 计划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5] - 关联董事、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5][39][40]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