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浙江建投(00276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建投浙江建投(SZ:002761)2025-01-22 16:00

业绩数据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926.06亿元,营业成本882.73亿元,净利润6.03亿元[14][15]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985.35亿元,营业成本934.90亿元,净利润12.09亿元[14][15] -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953.35亿元,营业成本903.92亿元,净利润12.68亿元[14][15]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139116.07万元,减值准备523886.50万元[25] - 2022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351547.08万元,减值准备435661.19万元[25] - 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49545.17万元,减值准备308715.73万元[25] - 2023年末存货账面余额21015.81万元,跌价准备1349.25万元[26] - 2022年末存货账面余额18837.88万元,跌价准备1766.20万元[26] - 2021年末存货账面余额20255.04万元,跌价准备2029.52万元[26] - 2023年末商誉账面余额24753.26万元,减值准备5701.88万元[27] - 2022年末商誉账面余额23368.44万元,减值准备5701.88万元[27] - 2021年末商誉账面余额22872.81万元,减值准备4590.91万元[27] 交易与重组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成功实施为前提[4] - 本次交易方案为公司发行股份收购少数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置出资产情形[30] 合规与承诺 - 自上市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相关承诺方公开承诺无规范问题,除正在履行的承诺外无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情形[5] - 最近三年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等违规占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7] - 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立案侦查等情形[7] - 2024年公司副总经理刘建伟配偶短线交易,获利8960元已上交公司,相关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本次重组[10][11] - 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情况[13][15] - 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已完整披露关联交易情况,未发现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形[16] - 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未发现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监管要求的情形,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17] - 2021 - 2023年公司因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2022年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未发现“大洗澡”情形[18][19][20][21][22] - 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存货、商誉按会计政策进行减值测试和计提,会计政策保持一致,符合准则规定[28]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业绩真实,未发现虚假交易、虚构利润等问题[29] - 公司承诺合法拥有置出资产完整权利,已就股权资产履行出资义务,权属清晰[34] - 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等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4][35] - 若因未取得房产土地使用权证、车位权属及知识产权权利人名称未变更等致公司损失,原控股股东等承担赔偿责任[35] - 置出资产员工由承接方安置,承接方承担员工安置费用[35] - 原控股股东等负责解决置出资产交割日前公司与员工的劳动纠纷等并承担费用和责任[35] - 若未决诉讼案件致公司损失,原控股股东等承担赔偿责任[35] - 若公司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原控股股东等提供资助或无条件担保[35] - 公司2019年6月5日起的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34][35] - 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2019年4月16日至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推进重组,期间无其他减持计划[36] - 控股股东等承诺2019年6月5日起长期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避免资金拆借和违规担保[36] - 控股股东等承诺2019年6月5日起长期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不在关联方兼职领薪[37] - 控股股东等承诺2019年6月5日起长期保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不以上市公司资产为关联方担保和占用资金[37] - 控股股东等承诺2019年6月5日起长期保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有独立核算体系和银行账户[37] - 控股股东等承诺2019年6月5日起长期保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有健全法人治理结构[37] - 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因相关债权人权利主张、置出资产事宜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6] - 置出资产承接方对基于置出资产交付前情形导致上市公司承担的责任义务现金全额补偿[36] - 控股股东交易完成后在涉及自身事项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回避义务[36] - 控股股东违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7] - 控股股东承诺自2019年6月5日至长期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38] - 控股股东承诺自2019年6月5日至长期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其利益[38] - 若违反填补回报承诺,公司同意接受监管处罚,承担补偿责任,自2019年6月5日至长期有效[38][39] - 承诺方承担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2016年1月1日至重组完成期间社保、公积金违规费用[39] - 控股股东自2019年6月5日至长期对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瑕疵土地、房产问题提供协助并补偿损失[39] - 控股股东自2019年6月5日至长期承担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因房产、土地瑕疵受行政处罚的罚款或损失[39] - 若浙建集团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承诺方在交易完成前提供资助,自2019年6月5日至长期[39] - 若浙建集团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相关承诺自2019年6月5日至长期有效[39] - 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等承诺在交易完成前为浙建集团提供无条件担保[40] - 若浙建集团因报告期转贷行为受经济损失,由承诺方承担和支付[40] - 若浙建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因历史沿革事宜被处罚,承诺方承担罚款、滞纳金或给予补偿[40] - 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等在业绩承诺期内,因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的股份优先用于业绩补偿,且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履行完毕前不质押[40] - 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等基于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锁定期36个月,若满足特定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0][41] - 控股股东、国资运营公司等自原控股股东处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40] - 股份锁定期内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持的股份按承诺锁定并同时解锁[40][41] - 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执行[40][41] - 股份锁定安排不影响利润补偿实施,上市公司有权提前解除相应数额股份锁定用于补偿[40][41] - 承诺人若违反承诺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0][41] - 浙建集团及其房地产子公司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无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42] - 控股股东等承诺2019年6月5日起长期确保无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42] - 工银金融等承诺2019年6月5日起长期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要求担保[42] - 控股股东等承诺2019年6月5日起长期无内幕交易等相关违规情形[42] - 建阳等承诺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43] - 控股股东等承诺2019年6月5日起长期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合法合规且诚信[43] - 控股股东等承诺浙建集团及其子公司依法存续无解散清算破产情形[43] - 控股股东等承诺合法持有浙建集团股份无权利限制及纠纷[43] - 控股股东等承诺已依法对浙建集团出资无违规行为[43] - 控股股东关于《盈利》业绩承诺已履行完毕[43] - 国资运营等承诺浙建集团2019 - 2021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8661.45万元、78420.51万元、86125.86万元[44] - 上市公司董事等承诺2019年6月5日起相关填补回报措施承诺长期正常履行[44] - 上市公司董事等承诺浙建集团房地产子公司2016 - 2019年报告期无违规行为,承诺长期有效[44] - 上市公司董事等(除赵传淼)承诺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不减持股份[45] - 国资运营公司2023年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自12月21日起长期正常履行[45] - 上市公司董事等2023年承诺自12月21日起相关填补回报措施承诺长期正常履行[45] - 控股股东浙江建投国资运营自2023年9月21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46]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自2023年10月19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46] - 财务开发自2023年10月17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46] 处罚情况 - 2021 - 2024年公司多家子公司受到不同金额罚款处罚,部分已完成整改和缴纳罚款[48][50][51][52][53][54][55] - 部分处罚金额较小、未造成严重影响,不属于重大违法或重大行政处罚[79][81][84][86][91][94][95][98][100][103][10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