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8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34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6,838,348元人民币[4] - 公司由46名自然人发起设立,陈怀荣认购2925.52万股,占比22.504%[13] - 吕桂芹认购2323.62万股,占比17.874%[13] - 任京建、程辉、张淑玉均认购1755.39万股,各占比13.503%[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6,838,348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1] - 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做出书面报告[33]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4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4]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98] - 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融资单笔金额决定权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以上且不超20%,同一会计年度累计不超30%[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107]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 - 6名[116]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有权决定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的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12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42]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2]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60][16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9][170][17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7] 章程相关 - 章程修改情形包括法律变更、公司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187]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1]
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