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 - 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新中港新中港(SH:605162)2025-01-24 16:00

融资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估计为3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估计为18780.00万元[3][4] -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总股本为400512080股[4] 业绩情况 - 2024年1 - 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58.78万元,扣非后为8856.79万元[4] - 假设2024年1 - 9月净利润占全年75%,2024年扣非前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1945.04万元和11809.06万元[4] - 假设2025年净利润与2024年持平,发行后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1945.04万元,扣非后为11809.06万元[7] - 假设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增加10%,发行后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3139.55万元,扣非后为12989.96万元[7] - 假设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减少10%,发行后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0750.54万元,扣非后为10628.15万元[7] - 假设情形1下,发行后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28元/股,扣非后均为0.28元/股[7] - 假设情形2下,发行后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31元/股,扣非后均为0.31元/股[7] - 假设情形3下,发行后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26元/股,扣非后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25元/股[7] 项目建设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建设100MW/220MWh锂电化学储能电站[10] 发展保障 - 公司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制度,为募投项目提供人才保障[12] - 公司历经热电联产等工程取得经验,为募投项目打下基础[12] 公司策略 - 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13][14] - 公司将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和透明[15] - 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建设管理,争取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16] - 公司已完善《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7][18] 相关承诺 - 控股股东越盛集团承诺不越权干预、不侵占公司利益,履行填补回报措施[19] - 实际控制人谢百军、谢迅承诺不越权干预、不侵占公司利益,履行填补回报措施[19] - 公司相关人员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若违反并造成损失愿承担补偿责任[20]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完成后忠实勤勉履职[20] - 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20] - 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20] -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投资、消费活动[20] - 承诺薪酬制度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0] - 承诺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20] - 承诺按证券监管机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20] - 若违反承诺同意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处罚或采取管理措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