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78人,约占2023年末公司全体职工人数的32.48%[14]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000万股的1.00%[14][15] -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获授128万股,占授予总量80.00%,占股本总额0.80%[14] - 预留部分32万股,占授予总量20.00%,占股本总额0.20%[14][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7] 时间安排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对激励对象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17] - 预留部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17]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14]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首次授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部分按授予时间不同有差异[18] - 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部分按授予时间不同有差异[19][20][44]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46]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均为每股14.97元[22][23][40] - 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29.93元的50%和前60个交易日均价28.05元的50%中的较高者[23][40]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2025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26年不低于20%,2027年不低于30%[27] - 若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出,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2026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027年不低于30%[28] 回购规定 - 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当年度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29] - 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能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30] - 出现特定情形,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33]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A、B、C、D时,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50%、0[30] - 激励计划实施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3]
小方制药(603207)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