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制度 -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须会议集体、依法依纪、科学民主、实事求是[3] - 决策程序分会前准备、集体决策、决策实施三个阶段[5] -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委开展监督检查[11] - 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行为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13]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流程 - 发展战略等由董事会审议、党委会前置研究、股东大会决定[19] - 年度财务预算等由总经理办公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党委会前置研究、股东大会决定[21] -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由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长办公会决定[21] - 子公司年度经营相关方案由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长办公会决定[21] 不同金额事项决策主体 - 50万元以上未达董事会审批权限重大资产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长办公会决定[22] - 30万(含) - 50万元(不含)对外固定资产租赁和承包,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23] - 100万(含) - 2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处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长办公会决定[23] - 10万元以上30万元(含)以下资产损失审批,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24] 薪酬与借款决策 -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党委会前置研究、股东大会决定[25] - 总部部门正、副职和子公司班子成员薪酬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长办公会决定[25] - 单笔借款不足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金融机构借款方案由董事会决定[28] - 单笔借款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金融机构借款方案需经多环节决定[28] 其他事项决策 - 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30] - 总部及子公司技术研发50 - 500万元(不含)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长办公会决定[31] - 总部及子公司广告宣传100 - 1000万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31] - 单笔或年度内累计捐赠或赞助满足条件需董事会审议、党委会前置研究、股东大会决定[31]
金健米业(600127) -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