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普食品(836422) - 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不实或负面报道等信息[5]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6] 管理架构与原则 - 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8] -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高效处理”原则[8] 处理方式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12] - 重大舆情由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13] 保密与施行 - 公司内部有关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