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 工作细则于2024年12月1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3] - 成员由3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10] - 下设工作组提供财务指标等资料[12] - 考核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报董事会[12]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回避表决[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永久保存[23]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批准、解释和修订[22] 公司要求 - 发布定期报告[23] - 提供财务报表[23] - 制定各项管理制度[23] - 提供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