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宝色股份宝色股份(SZ:300402)2024-12-30 13:23

激励计划审议 - 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4年12月13日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15][18] - 2024年12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18] 激励计划实施 - 2024年8月13日监事会认为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且无损害,同意实施[13] - 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文件[13] - 2024年8月14日至23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期满无异议[13] - 2024年12月24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6] - 2024年12月26日收到陕西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批复[17][18] 激励计划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5人调整为100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2.30万股调整为321.20万股[21] 激励计划授予 - 2024年12月30日确定向10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21.20万股限制性股票[22] - 2024年12月30日被确定为首次授予日[24] 授予限制条件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否则终止计划[24] - 不得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授予,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内也不得授予[25]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不得授予[2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不适当人选不得授予[3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或禁入市场不得授予[31] 其他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1日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33] - 公司已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履行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35] -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35]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