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更正后)
同兴达同兴达(SZ:002845)2024-11-18 10:33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聘任为深圳大华国际[1] - 2024年11月14日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2024年11月15日董事会通过聘任,待股东大会审议[14][15] 中兴华事务所情况 - 2023年末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8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489人[3] - 2023年度收入总额185,828.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4]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24家,收费15,791.12万元,同行业审计客户81家[4] - 截至2023年末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4] - 近三年在青岛亨达案中被判定2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等,42名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8人次等[5] 公司审计意见 - 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由大华事务所出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