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修订 - 2024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2] - 战略委员会职责新增科技创新及中期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建议[2][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修订后要求独立董事过半数[3] 各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 战略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任召集人[17] -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9]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由五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0] - 战略委员会研究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并提建议[22][23] - 提名委员会研究董事和经理人员标准程序并搜寻人选[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23]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监督审计及合规管理并提案[25] 委员会运作规则 - 各委员会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7][32][36][37][39] - 各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32][35][36][37][39] -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8][3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8][40] 其他规定 - 提名委员会选任前1 - 2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6] - 公司董高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述职和自我评价[6] - 各委员会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36][37][3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