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4][17] 重大交易与担保审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决议[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5]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东会召开 - 股东周年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会通知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召集临时股东会书面要求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11]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3] - 股东周年大会应在召开20个工作日(不含会议通知发出日以及会议召开当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或10个工作日(不含会议通知发出日以及会议召开当日,以较长者为准)前通知[18] 特殊情形处理 - 出现延期、取消或变更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表决相关 -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在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递交[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5] - 公司一年内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6]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9] 参会要求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需出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29]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需出示身份证和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29] 股东权利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股东投票权[29] 会议法律意见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4] 表决权规定 - 股东在股东会表决时,除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外,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38]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应保存于公司住所,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分别统计并公告内资股和外资股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50] 类别股东权利 - 变更或废除类别股东权利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和受影响类别股东会议通过[51] - 类别股东会议决议需经出席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54] - 拟出席类别股东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数达该类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公司可开会[56] 股份发行 - 公司每间隔12个月单独或同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数量各自不超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20%,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程序[56] - 公司设立时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计划,自获批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不适用类别股东表决程序[56] 规则相关 - 规则用语与公司章程用语含义相同,按章程定义及解释诠释[58] - 规则未规定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59] - 规则与《公司章程》相悖时按《公司章程》执行[59] - 规则或《公司章程》与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定相悖时按以上文件执行[59] - 公司应修改规则的情形包括法规或章程修改抵触及股东会决定修改[59]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9]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59]
一拖股份:一拖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