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事件时间线 - “美诺转债”2021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 - 2023年5月15日股票收盘价首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1] - 2024年9月14日首次公告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1] 违规情况 -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和审议决定转股价格修正[1] 处理结果 - 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秘予以监管警示[3] - 公司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4]
事件时间线 - “美诺转债”2021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 - 2023年5月15日股票收盘价首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1] - 2024年9月14日首次公告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1] 违规情况 -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和审议决定转股价格修正[1] 处理结果 - 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秘予以监管警示[3] - 公司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