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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锌业股份锌业股份(SZ:000751)2024-12-13 11:3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3]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8]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1]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5]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其他方式[16]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表决[19] - 现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0]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1] - 担保决议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提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月内不再审议[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26] 会议记录 - 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及表决情况[28]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30] 决议公告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保密[31]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通报执行情况[32] 会议档案 - 秘书保存会议档案,期限十年以上[33] 规则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34]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