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明: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4年12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3]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报道等多种信息[5][6]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6]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7]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等[7][9] - 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设舆情信息联络人[9] 处理原则与措施 - 舆情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10]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事务部处置[11] - 重大舆情由舆情工作组决策部署[11] 其他规定 - 违反保密等规定公司将追究责任[15][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和修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