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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高新发展高新发展(SZ:000628)2024-12-30 13:25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4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不定期召开,主任委员等可要求召开[12] - 召开前至少2天通知,紧急情况不限[12]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工作规程实施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原细则废止[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