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2月制订)
永和智控永和智控(SZ:002795)2024-12-11 11:2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2] 选聘指标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说明情况[8] 审计人员任职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0] 文件保存期限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改聘情况 - 出现4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2]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关注情形 - 审计委员会应对多种情形保持关注[16]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16] - 会计师事务所有严重行为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再选聘[1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18] - 本制度及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