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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SZ:000949)2024-11-19 10:2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9日14:30召开[6]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641人,代表股份670,210,012股,占比39.4165%[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股数668,446,052股,占比99.7368%[11]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同意股数225,824,373股,占比99.1750%[13]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股数668,247,152股,占比99.7071%[14] 投票时间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16]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 - 15:00[16] 股东大会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