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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化岩土中化岩土(SZ:002542)2024-12-16 12:4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4] - 审议7种对外担保行为,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5] - 审议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审议4种财务资助情形,如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6] - 审议6种交易情形,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11] - 董事会收到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股东会相关时间规定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20] 股东会投票 -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8]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29]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特别决议为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股东会选举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3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5]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6] -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发布实施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新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0] 候选人提名 - 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提名,人数有限制[16][1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