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1月26日注册登记,2016年12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4] -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0万股[4]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98.76万元[9] - 目前股份总数为20098.76万股,每股面额为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以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8]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监事和高管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2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45][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0]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决定[3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决定[3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决定[3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关注[41]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关注[4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4]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一般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4] - 本章程另有规定情形的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3/4以上通过[65] - 收购方恶意收购相关议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3/4以上通过[6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设董事长1人[93] -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最近一期定期财务会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总额10%以下(含10%)的单笔风险投资[97] - 董事会决定公司最近一期定期财务会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总额10%以上的单笔风险投资项目,应报股东大会批准[98] - 单笔担保额小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10%)的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9]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提供的任何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9] - 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9] -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提供的任何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9]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多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03] 管理层任期与补偿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83] - 公司设总裁1名,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0][113]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123] - 公司被恶意收购后,总裁和其他高管任期未满终止职务,公司需支付年薪及福利总和10倍以上经济补偿[111] - 公司被恶意收购后,监事任期未满终止职务,公司需支付年薪及福利总和10倍以上经济补偿[12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1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0%[145] - 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股利分配,三个年度现金分配利润总数不少于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145]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46] - 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公司可不实施现金分红[148]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2]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告[166][167][16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3] - 公司有三种情形应当修改章程,包括法律变化、公司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177,178]
贝肯能源:贝肯能源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