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监管问题 - 盈科汇金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未及时更新管理人信息且登记不符[2] - 詹志斌履职期间对问题负主要责任[2] 应对措施 - 可在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3] - 公司及相关方将积极整改[3] 影响说明 - 收到警示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4] 信息披露 - 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披露媒体[4] 公告时间 - 公告于2024年11月5日发布[5]
监管问题 - 盈科汇金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未及时更新管理人信息且登记不符[2] - 詹志斌履职期间对问题负主要责任[2] 应对措施 - 可在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3] - 公司及相关方将积极整改[3] 影响说明 - 收到警示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4] 信息披露 - 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披露媒体[4] 公告时间 - 公告于2024年11月5日发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