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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绿电: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中绿电中绿电(SZ:000537)2024-12-10 12:09

制度审议与实施 - 制度于2024年12月10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35] 股份转让规定 - 董监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1] - 以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票数为基数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3] 离任股份处理 - 董监高离任后,中证登深圳分公司自申报日起六个月内锁定股票,到期解锁无限售股[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13] 交易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身份信息[7] - 董监高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4] - 董监高拟新增或变动股票,变动当日报告,2个交易日内申报公告[25] - 董监高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过半披露进展[26][27] 交易限制 - 董监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20]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1] - 董监高在禁止买卖期交易,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追究赔偿[31] 其他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大股东、董监高买卖披露情况[30] - 附件含人员信息、股票交易计划、股份变动申报表[37][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