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本及股东情况 - 2014年6月9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6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2015年5月20日以2014年末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0股、转增股本5股[6] - 2016年12月15日完成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387.3626万股的登记托管手续[6] - 2017年5月17日以2016年末总股本17724.8626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股本4股[7] - 2018年5月16日以2017年末总股本24814.8076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股本3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592.5005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37592.5005万股,每股面值1元[13] - 发起人陈德康认购2510.76万股,持股比例51.24%[12] - 发起人王泉平认购2023.7万股,持股比例41.30%[12] - 发起人胡正国认购365.54万股,持股比例7.46%[12] 股份管理规定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将持有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22] 股东权利及相关规定 - 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4]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8]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8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8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5日前书面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时限约束[8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92]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选举产生[116]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116]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1/3,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1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8]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19]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5]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6]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当年扣非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为正、资产负债率不超70%,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2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2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33][137][13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9]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0]
莎普爱思:莎普爱思公司章程(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