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有权提提案[4][4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可提临时提案[8][4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关注[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关注[1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关注[1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关注[18]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1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0] - 六种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等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30][26][27][3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26][27][33] - 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3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6] - 授权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3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37]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1]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通过[42] - 关联事项特别决议须由参加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42] 其他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本规则的制定、修改、废除由股东会批准,自签发之日起生效[4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0]
大龙地产: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