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珈伟新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5日召开[3] - 会议由董事会10月28日决议召集,10月29日发布通知[5][7] - 现场会议于11月15日下午15:00在深圳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5日[8]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448名,代表159,410,238股,占比19.2017%[11]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154,315,715股,占比18.5880%[11]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共443名,代表5,094,523股,占比0.6137%[11] - 中小投资者股东及代理人共444名,代表5,222,135股,占比0.6290%[12] 议案表决 - 同意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股份为158,635,009股,占比99.5137%[16] - 反对该议案股份为538,129股,占比0.3376%[16] - 弃权该议案股份为237,100股,占比0.1487%[16] 法律意见 - 德恒律师认为会议表决结果及决议合法有效[16][17] - 同意法律意见作为会议决议法定文件公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