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珈伟新能珈伟新能(SZ:300317)2024-11-15 08:58

监管情况 - 珈伟新能源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储阳光伏收深圳证监局警示函[2] - 上海储阳光伏持股变动达5%未及时报告、公告[2] 应对措施 - 不服监管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3] 影响说明 - 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3] 公告信息 - 公告于2024年11月15日发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