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3] - 独立董事委员应占过半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 履职与撤换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3] 职责 - 负责研究并建议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和审核人选[5] - 就提名、任免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0]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日常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