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3]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况需审计[1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监管另有规定[1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2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2][33]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32][33]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关联交易[3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比达一定标准需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比达一定标准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6] 其他披露情形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37]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41] 信息披露流程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披露并通报[53]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审议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54][55] 人员职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59] - 证券部负责起草、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6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64] 保密与合规 - 公司董事等内幕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75] - 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等处分[84]
海伦哲: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