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版)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含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及外部单位和个人[2] 信息定义 - 所指“信息”是可能影响股价且未公开的信息[3]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3] 保密要求 - 相关人员编制报告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 提前报送资料应提醒对方保密并登记[4][5] - 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信息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5]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致损,公司可要求赔偿或追责[8]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和修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