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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1月修订版)
东方海洋东方海洋(SZ:002086)2024-11-18 10:17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决策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8]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通过[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11] 会议规则 - 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10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