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 - 公司党委委员从11名修订为9名,纪委委员从7名修订为5名[5]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新增公路管理与养护等多项业务[1] 股份相关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2] -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 - 股东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股东会提出提案[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4]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4] 董事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 - 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7] - 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7]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7][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应建议撤换[8] - 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独立董事职务[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连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 监事会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10]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9] 财务管理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 - 股东会违反规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利润,造成损失相关人员担责[10] -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再提法定公积金[10]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10]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1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2]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12]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2] -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将清算事务移交给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12]
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