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流程 -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9] - 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9] -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发行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议案[9] - 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发行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议案[9] - 2024年8月27日公司授权董事长调整发行价格及启动追加认购程序[10] - 2023年4月27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方案[11] - 2024年1月10日深交所审核通过公司本次发行申请[13] - 2024年7月2日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注册申请[13] - 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报送投资者名单[14] - 发行簿记前联席主承销商收到42名新增投资者认购意向[15] - 2024年10月24 - 29日上午9:00前公司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17] - 2024年10月29日上午9:00 - 12:00联席主承销商收到25名投资者有效申购报价[18] 发行数据 - 国泰基金申购价格3.90元/股,申购金额7000万元[19] - 中节能申购价格4.15元/股,申购金额6000万元[19] -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申购价格4.59元/股,申购金额3亿元[20]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申购价格4.61元/股,申购金额5亿元[20] - 本次发行价格为4.10元/股[22] - 控股股东拟认购金额不低于9亿元且不超过15亿元[22] - 本次发行确定1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731,707,317股[22]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9.70元[22] - 国家能源集团获配股数219,512,196股,获配金额900,000,003.60元,锁定期18个月[23] - 截至2024年11月1日中信建投证券收到认购资金2,999,999,999.70元[26] -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发行股票731,707,317股,募集资金2,999,999,999.70元[26] -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90,633,245.02元[26] - 新增注册资本731,707,317.00元,资本公积为2,258,925,928.02元[26] 合规情况 - 本次发行法律文件合法有效,过程合规,结果公平公正[27] - 16名认购对象符合规定,具有认购主体资格[28] - 16家投资者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30] - 部分认购对象以自有资金参与,部分资管计划和私募基金已备案[31][32] -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符合法规及股东大会决议[33] - 除国家能源集团外无关联方参与认购[34] - 国家能源集团承诺认购资金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36] - 除国家能源集团外参与认购对象作出相关承诺[36] -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36] - 本次发行获必要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法定条件[37]
长源电力: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