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4年11月修订)
资金占用制度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 不得与关联方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4] - 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关联方提供资金[5] 监督检查 - 财务部会同审计部定期检查资金往来并上报[6] 侵占处理 - 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申请司法冻结[15] 清偿方式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7] 方案审批 - 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8] 制度实施 - 制度于2024年11月修订,董事会通过后实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