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基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4年11月1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7] 委员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会议至少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2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