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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天津港天津港(SH:600717)2024-11-12 08:18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7项内容,并规范现有经营事项表述[1][3] 股东大会 - 具有提案权的股东持股比例由3%以上调整为1%以上[3] 党委 - 党委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相同[3] -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一人担任,党员总裁任副书记,配专职副书记且一般进董事会不在经理层任职[4] -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程序增加董事会会议审议落实党组织意图[4] - 党委设工作部门,领导人员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一般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4] 董事会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5]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5] 监事会 - 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会议[5] - 决议须半数以上监事通过,表决一人一票[5]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5] 控股股东 - 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虽低于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5] 章程修订 -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6] 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12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