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轴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制度审议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7月15日经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1][22] 投资审议权限 - 5种情况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5种情况投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7] 投资决策流程 - 长期投资需形成可研报告,多环节讨论后按权限提交审议[10] - 短期投资由投资管理部提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再按权限提交审议[10] - 重大投资项目可外聘专家或中介论证[11] 投资管理措施 - 严格控制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11] - 董事会每季度了解重大投资进展和效益,追究责任[11]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后续日常管理[12] 投资收回转让 - 5种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4] - 投资转让有项目亏损、资金不足等情形[16] - 转让按《公司法》和被投资公司章程办理[16] 投资处置流程 - 处置前投资管理部会同财务处分析论证并提交报告[16] - 处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17] - 长期投资收回或转让要做好评估防流失[17] 投资财务监督 - 财务部对投资会计核算应符合规定并完整记录[18] - 财务定期获取被投资单位信息并指导[18] - 内审部对被投资单位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建议[18] 制度补充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