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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聚热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力聚热能力聚热能(SH:603391)2024-09-09 08:35

财务数据 - 公司拟以总股本91,000,000股为基准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13,750,000.00元(含税)[17]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注册资本由6825万元变更为9100万元,股份总数由6825万股变更为9100万股[22] 上市相关 -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22]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75万股[23] 公司治理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3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3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3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115][117]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36][37]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6] 其他 -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增加压力管道相关业务[22] - 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包括18种事项,应遵循六项基本原则[191][19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