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9] 召集规定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提名规定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等候选人,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4] 会议变更 - 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于召开日2日前发布通知并说明原因[17]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出席要求 - 个人、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需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委托书[18][19]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需公证[19]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凭证存在7种情况之一,出席资格无效[20] - 已登记股东凭凭证签字,未登记股东经批准符合条件可参加[2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股东会[25] - 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会议主持人[26]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对部分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28]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3][34] - 部分提案需经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5] 决议事项 - 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3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33] 特殊情况处理 - 召集人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报告相关机构[37] 会议管理 - 股东会主持人可要求无资格等人员退场[38] 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佳力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