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奇: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9月)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 工作汇报与报告提交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主要职责与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审计制度、评估内控等[7] - 权限包括检查账务资料、调查问题等[7] 审查与审计范围 - 内部控制审查评价范围含财务报告等相关制度[10] - 对达董事会审议权限事项及时事后审计[10][11][12]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3]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4] 审计流程 - 审计通知实施前五天送达被审计单位[17] - 审计人员实施程序后出具客观完整审计报告[18][19] 评价与鉴证报告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1]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1] 披露要求 - 公司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报告[29]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