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
速达股份速达股份(SZ:001277)2024-10-07 07:46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超50%股份或持有50%及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参股公司指持有股份在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管理 - 公司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等实行委派制,任职按各子公司章程规定执行[9] - 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委派程序包括总经理推荐、董事长审批等[6] - 派往子公司的人员应于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10]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备选人员由公司负责招聘[40] 财务管理 - 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归口管理,财务总监由公司委派[12] - 控股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财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审计[14] - 参股公司相关人员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该季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27]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财务会计部报告资金变动情况[28] - 子公司下月15日前报送上月月度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报告[29] - 子公司每年度7月31日前提交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报告[29] - 子公司需在每年1月31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提交年度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报告[30] - 子公司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需经财务总监和法人代表签名上报[30] 经营管理 - 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17] - 对控股子公司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情形,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处罚[15] - 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涉及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需经公司财务、法务会审并备案[20]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交易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需经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审议,且按金额不同需经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20]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需经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2] 信息报告 - 公司委派的参股公司人员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该季度参股公司情况报告[24] - 子公司处置无形资产及金额超经审计上一年度子公司净资产5%以上的固定资产需报告[25]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27]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事项报告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查分析并按规定处理[27]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失实,公司将追究责任[28] 审计监督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审计监督[32] - 检查方法分为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33] 其他管理 -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行政部门归口管理[36] - 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40] - 公司应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43] - 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和奖惩方案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4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