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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达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速达股份速达股份(SZ:001277)2024-10-07 08:28

重大信息相关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管等[3] - 重大信息分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五类[6] - 重大信息报告量化标准为涉及资产等占比1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15] 交易事项相关 - 重大交易事项有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2项[7] - 关联交易事项包含与关联方的多种交易[9] - 交易标的为公司或子公司股权均需报告[16] 风险与变更事项 - 重大风险情形如发生重大亏损等12种[10] - 重大变更事项有变更公司名称等14项[12] 报告要求相关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需报告[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报告[18]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应报告[19] 报告流程相关 - 董秘办为公司重大信息接收联络机构[21]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1] - 公司各部门重大信息资料经审核后报送[22] - 分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信息资料须审核后报送[22] - 其他报告义务人报送重大信息资料需经审核[24] -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反馈信息报告处理情况[24] 责任与制度相关 - 公司董事等应敦促各部门收集、上报重大事项信息[2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致披露违规追究责任[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并修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