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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浙富控股浙富控股(SZ:002266)2024-10-30 08:53

财务资助定义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为对外财务资助,但有三种情况除外[4]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 四种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资助限制 - 不得为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审批要求[7] - 对控股、参股公司提供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8]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资助,使用超募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有资助限制[8] 流程管理 - 资助前财务管理中心做风险调查,审计监察中心审核评估[10] - 按审批权限履行程序,财务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并跟踪监督[10] 信息披露与责任 - 按法规要求披露财务资助信息及风险防范措施[12]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