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力创通: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定义包括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等四种情况[2] 人员管理 - 公司派出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并考核[7] 会议与决议管理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在规定通知期限前3个工作日送公司预审[8] - 子公司做出决议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决议及纪要至公司[8] 报告与报表报送 - 子公司半年度报告7月15日前上报,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上报[11] - 子公司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及报告[15] - 子公司每年向公司提供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15] 财务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规对外投资等,财务人员有权制止[16] - 子公司应参照规定及时报告重大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8] - 子公司对12类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及秘书[18][19] - 子公司总经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接待来访采访需提前3个工作日报备[19]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21] - 审计部门执行内审工作,涵盖多方面[21] - 子公司接到内审通知应做好准备,配合提供资料[21] 激励与处罚 - 子公司应建立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可制订制度报公司审查[23] - 经营投资越权等造成损失,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3] - 子公司违规致公司受监管处理,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处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