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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公告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BJ:833533)2024-10-29 11:12

股价稳定触发条件 - 发行新增股票上市1个月内,连续1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1] - 上市2 - 6个月内,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 稳定股价措施 - 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后公司回购[3] 增持限制 - 单次增持金额不超最近一次税后现金分红20%,累计不超40%[5] 回购规定 - 董事会10个交易日内作决议,实施期限不超3个月[6] -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 - 回购资金累计不超募资净额,单次回购不超股本1%,年度不超2%[7] 措施停止条件 - 触发条件一,连续3日高于发行价停止[8] - 触发条件二,连续5日高于上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停止[8] 未执行后果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公司或担责[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