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决策 - 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二届三次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议案[8] - 2024年1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8] - 2024年8月27日召开二届八次董事会,通过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1] - 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调整激励计划事项议案[9] 权益分派 - 2024年9月21日披露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除权(息)和发放日为9月27日[11] - 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11] 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含预留)24.55元/股,调整前24.75元/股,每股派息0.2元[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