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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宠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天元宠物天元宠物(SZ:301335)2024-10-27 07:3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5]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5]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8] 股份转让披露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6][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7]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8] 股份增持规则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2%[10] - 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2%,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披露前不得再增持[12] 交易限制 - 董事等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如年报公告前15日等[8] - 董事等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6] 违规处理 - 董事等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5] - 违规所得收益归公司,违规人员应主动交回[17] - 违规情节严重或拒交收益,将被罢免或免除职务[17] - 董事会不收回违规收益,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7] 其他规定 - 董事等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等股份变动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等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