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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0月)
汉宇集团汉宇集团(SZ:300403)2024-10-27 07:3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检查与报告 - 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7] - 内审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报告工作[9] - 内审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提交次年度内审计划[9] - 内审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9][13] 审计审查范围 - 内控审查评价与财报相关内控建立实施情况[13] - 重要对外投资后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等情况[13] - 对委托理财等重要事项及时审计[14][21][22][15] 评价报告流程 - 审计委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8] - 公司聘会计师对财报内控有效性审计[18] - 非标准审计报告或重大缺陷时董监专项说明[19] 人员管理 - 建立内审激励约束机制,监督考核绩效[22] - 优秀人员奖励,违规依规处理,犯罪移交司法[22] - 内审违规董事会责令纠正并处分处罚[22] 制度相关 - 制度依国家法律,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4] - 汉宇集团该制度时间为2024年10月[25]